凤凰网首页 +关注凤凰影响微博 订阅双月刊

易方达:已解聘马喜德 若判定其非法获利会赔偿

2013年04月22日 16:24
来源:凤凰网商业

字号:T|T
0人参与 0条评论 打印 转发

4月22日,易方达基金管理公司举行新闻说明会。针对公司原明星基金经理马喜德涉嫌挪用35亿元为团伙牟利事件,该公司总裁刘晓艳表示,在马喜德所涉案件中,涉嫌损害易方达旗下基金利益的交易有1笔,利益金额117万元。易方达已免除马喜德基金经理资格。

根据易方达交易记录显示,在马喜德涉案行为发生的2008年3月至12月期间,易方达稳健收益基金按99.2921元的全价价格分销买入080010国债,持有5天后于上市首日以99.3564元全价价格卖出该券,相当于以4.73%的约定借贷成本融出资金,而同期7天回购利率均值为3.2643%,基金获益19.93万元。同案人员之后再次卖出该债券获利117万元。

刘晓燕称,早在2011年,就有调查机构开始向易方达调查取证,当时调查了马喜德的相关交易纪录,并没有发现问题,“没想到现在这件事这么大”。

刘晓艳表示,目前法院尚未作出判决,公司会百分百尊重法院的判决,如果法院最终判定易方达的这笔交易为非法获利,公司肯定会给持有人一个交代,作出赔偿。

此前媒体报道称,易方达明星基金经理马喜德涉嫌在银行任职时和同伙挪用35亿元为团伙牟利4000多万元。

根据易方达4月20日的公告,从4月20日起由王晓晨、石大怿代为履行易方达货币基金、易方达保证金基金的基金经理职责,由胡剑、刘琦代为履行易方达纯债基金、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职责。

易方达基金公司还在公告中表示,除马喜德外,公司没有其他人员涉及此案。易方达已免除其基金经理资格,并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和内部管理。

版权声明:来源凤凰网商业的所有文字、图片和音视频资料,版权均属凤凰网所有,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、链接、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/发表。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、网站,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"稿件来源:凤凰网商业",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
[责任编辑:高巍] 标签:易方达 马喜德 非法获利会赔偿 
凤凰对话
热点资讯
热点专题
关于凤凰华南
凤凰新媒体
互动邮箱:hyjj@ifeng.com